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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如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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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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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 签订合同的五大原则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9日 来源:宁波合同律师
[导读]:   汪如意,宁波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宁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

  宋,宁波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宁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对于他人所说的事情有所误解,更不用说合同当中的细节方面,接下来就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 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 2, 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 3, 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 4, 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5, 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另外,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还应当根据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认识能力进行。


  二、可撤销合同中的欺诈问题

  1、欺诈,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掩盖真相,致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

  欺诈有刑法上的效果和民法上的效果。刑事欺诈,除侵害相对人的利益之外,应当认为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合同应为无效。民事欺诈有三种情况:


  第一,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合同可撤销;


  第二,采用欺诈手段订立担保合同,合同无效;


  第三,以外的民事欺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行为无效。比如,因被欺诈而订立遗嘱。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条件。

  其一,欺诈一方在主观上是故意。欺诈,是以引导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为目的,不存在过失的欺诈。


  其二,欺诈行为的客观表现是对订立合同的有关事实的虚假介绍和隐瞒。


  其三,欺诈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欺诈,第三人的欺诈不足以构成导致合同撤销的欺诈。当事人一方利用了第三人的欺诈,则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其四,被欺诈一方因对方的欺诈陷入错误,因错误而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欺诈实际对订立合同起了作用,欺诈行为与合同成立需有因果关系。


  三、可撤销合同中胁迫规定

  胁迫,是指一方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因恐惧而订立合同。被胁迫一方也有意思表示,因此被胁迫订立的合同,与其他可撤销的合同一样,也是成立的合同。如果采用暴力手段,拿着别人的手指盖章或签字,这种情况称为;绝对强制;或;人身强制;,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合同,不能按可撤销合同处理。;绝对强制;和;人身强制;应当认定合同不成立或者按无效处理。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是怎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大误解包含着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这就是其中的一方面,以上就是为大家的总结,感谢阅读。





签订合同的五大原则

  签订合同的五大原则有哪些一份安心踏实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是应当遵循签订原则签订的,避免出现程序不合法影响合同的效力。签订合同的五大原则分别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善良风俗原则。下面由在本文一一介绍。


  一、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二、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订立合同自愿原则的内容包括:


  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


  2、与谁订合同自愿;


  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4、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


  5、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6、可以自由约定违约,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三、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1、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


  3、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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